列支敦士登,全称列支敦士登公国,是联合国、欧洲委员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欧洲经济区成员国,1950年9月14日,列支敦士登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列支敦士登作为金融离岸地之一,其商业实体的鲜明特点是有很大比例的法人实体在列支敦士登注册,但在国外运营,这些实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信托、信托公司和基金会。
一、成立基金会的目的
建立接班人计划,保护家庭财产代代相传 为家庭成员或其他人制定规章 为家庭成员或其他人学习、创业等提供帮助 实现资产保护 在遗产继承时,作为控股工具或公司保护手段 实现国际税收计划二、基金会的作用:
1. 税负减免,不需缴税
2. 可部分隐蔽实际控制人,受控于董事会
3. 资产保护,指定收益人;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获益
4. 基金信托性,是公益财产的集合,良好的公信力,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