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18-08-10 09:23:07,加入时间:2018年06月14日(距今2549天)
  •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
  • 公司:明动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刘珊珊,手机:13918627036 微信:yanna950922 电话:021-58682557

一、所需材料:

1、工商调档章程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附复印件)及简历、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3、不少于三名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影视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或者广播影视及相关专业(包括、文学、艺术、计算机类等)大专(含)以上学历证明材料、两年(含)以上广播影视工作经历证明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从事广播影视业务期间的合同、获奖证书、剧照或宣传资料等材料的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交主要管理人员的用工合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简历;
4、 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
5、新设立机构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材料;
6、办公场地产权属申请人所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地属申请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二、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三、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两年

四、业务覆盖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