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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和邹强律师 25年团队经验,律师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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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戴邹律师团队25年执业经验, 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可以。两位首席律师(第一律师团队 金牌状王) (总部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两首席全日制中国顶尖著名政法院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多次接受电视台访问
律师解答:非医疗机构,比如美容院,美容中心等,实施的美容活动引起侵权责任纠纷不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只能以合同或普通侵权纠纷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予以登记并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如果整形美容患者去的上述条例规定的正式的医疗机构接受美容,发生不良后果符合医疗事故构成条件的,则应按医疗事故处理。如果整形美容患者去的是一般整形美容院不符合上述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接受美容,发生了不良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应是一般的侵权案件。
2、医院故意让患者做不必要的检查可以起诉退费吗?
律师解答:可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导致患者支出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或者造成患者人身、财产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返还不必要医学检查所支出的费用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