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互联网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二、审批机构:广东省金融局
三、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
四、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货币一次性实缴。
2.主发起人近三年(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成立的年份到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含意向设立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3.自然人作为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具有覆盖出资额的收入证明及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资产证明。
4.拟设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允许独资。
五、办理时限:投资者提供相应完整资料的8个月内办结。
随着监管趋严,不少P2P平台在感到自身很可能无法通过备案的情况下,选择退出行业。一些平台选择良性退出进行“清盘”,一些平台选择恶性“跑路”,也有一些平台选择“停业”,也有不少平台被经侦直接介入调查。
综合来看,目前高返利互金平台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坏账风险。部分P2P公司的高坏账率一直是公开的秘密,小额现金贷的坏账率会更高一些,第三方暴力催债公司也相机而生。
第二是资金风险。部分互金平台的资金并不是直接从出借方账户划入借债方账户,而是由平台经手。可能面临的问题是,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资金毫无保障。
第三是舆论风险。互金行业本身草木皆兵,稍有风声就容易发生资金出借人挤兑。借债方中不少是还款能力弱的年轻人,还有一些并不打算还款的人,一旦暴力催债,互金公司将直接被推向风口浪尖。
第四是政策风险。在6月14日的“2018陆家嘴论坛”上,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表示:“只有严格把自己定义为信息中介的P2P平台才能‘留下来’”。P2P公司已被定性为中介公司,不能搞资金池,也不能搞自融为关联企业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