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违章建筑拆除纠纷律师、违建维权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0-26 22:49:37,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49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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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邹强律师团队25年律师团队经验, 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两位首席律师(第一律师团队 金牌状王) (总部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全日制中国顶尖著名政法院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理过众多各式各类案件,胜诉率高,获得当事人高度评价。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受南方日报,经济与法等法制栏目等采访

戴律师和邹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违建认定和拆除哪有那么容易!

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认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非仅有任意机关和个人确认即可。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强制拆违行为必须以拆违决定为依据。只有在有权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之后,明确了违法建筑的所有人或搭建人负有拆除违法建筑的义务,才有实施强制拆违行为的可能性。
不仅如此,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前告知当事人,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有效陈述申辩后,拆违实施部门才可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强制拆违必须由拆违决定作出部门向区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该在强制拆除七日前发布通告由拆违实施部门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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