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咨询办理大庆其他非金属管件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18-07-02 17:19:01,加入时间:2015年05月22日(距今37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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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是证有着丰富的咨询经验 ,我们是做各类企业管理咨询的综合性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综合性全国范围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拥有可靠的能力对于煤安认证、工业产品认证、特种设备认证

我们公司供应办理:工业认证、媒安认证、民用核许可认证、特种设备许可认证等相关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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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制造单位向负责受理的机关提出制造许可申请,并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文本);

(二)企业概况说明;

(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已获得的认证或者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样本或者产品简介

(七)质量管理手册

(八)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注:境外制造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采用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当附中文译本或者英文译本。

第十五条 负责受理的机关对制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制造单位,负责受理的机关应当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受理意见,将一份申请表和电子文本报送审批机关,两份申请表返回制造单位,另一份申请表由负责受理机关存档。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制造单位,做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负责受理的机关应当在申请书上签署不受理意见,出具不受理决定书,并且报送审批机关:

(一)申请资料不能达到第二章规定要求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三)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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