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和优缺点

  • 发布时间:2018-07-03 17:26:56,加入时间:2018年03月19日(距今2600天)
  • 地址:中国»福建»厦门:厦门市思明区宝福大厦5D
  • 公司:厦门一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小王,手机:18750253917 电话:18030139820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都是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来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很多不同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低于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专利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 四、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复杂得多,长得多。 如需更详细了解,可来电咨询,电话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