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看守所盗窃罪律师会见怎么收费?缓刑辩护

  • 发布时间:2019-12-31 18:44:06,加入时间:2016年08月19日(距今318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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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号:chennbsp; 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案例简介:入室盗窃贵重首饰

2012年6月27日下午,被告人潘某至平湖市新埭镇杨庄浜村吴家浜6号,采用砖头砸挂锁等手段进入失主梁晓梅的租房内,窃走梁晓梅房间内的黄金戒指3枚及黄金挂件一只(价值3914元)及现金20元,总价值3934元。
法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院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3934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潘某曾因犯罪被处罚,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据此,为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律师说法:盗窃罪的认定和量刑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对于盗窃罪的处罚分为三种: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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