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承包法规知识

  • 发布时间:2018-07-05 17:38:34,加入时间:2017年12月11日(距今27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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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名目前暂未公布消息,因为一级建造师考试难度相对较大,所以中教文化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备考工作,在面对接下来的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能轻松跟上节奏做好基本功,今天来说一下关于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中的知识点小总结。

  一级建造师考试1Z3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大概考3分。需要牢记内容:1、2、3总承包,4项目管理联合体,16、17。

  关于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法律问题:处罚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2年内2次停业整顿6个月且不得接新活,2年内3次降低资质。

  一级建造师考试1Z3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29点)

  1、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

  2、工程总承包方式:A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B设计-施工总承包D-B   C设计-采购总承包E-P   D采购-施工总承包P-C

  3、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不设立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奇特,均可在相应等级承保业务。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必须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4、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从事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也不与该工程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协助业主与工程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但不应在同一个项目上同时承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不应与另一方企业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联合体与总分包单位法定连带责任。

  6、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7、联合共同承包,A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各承包单位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B增强抗风险能力C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D提高投资效益。

  8、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共同城堡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而被请求方不得拒绝。

  9、建设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10、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分包。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11、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结构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2、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反之,分包工程预付款担保。

  13、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14、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15、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16、违法分包:A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B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城堡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C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D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17、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18、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19、劳务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20、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委托给不具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责令改正,处50w以上100w以下罚款。

  21、肢解发包:《建筑法》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国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资金拨付。

  22、超越资质:《建筑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23、无资质:《建筑法》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4、转让、出借资质:《建筑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情节严重,吊销资质。造成重大损失,与使用本单位名义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5、转包:《建筑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情节严重,吊销资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6、超越资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合同约定勘察费、设计费、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没收违法所得。无资质,依法取缔,罚款同上,没收违法所得。

  27、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合同约定勘察费、设计费、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

28、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合同约定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

  2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W以上3W以下罚款。

  云南省一级建造师报名在即,虽然说相关部门还未公布相关信息,不过按照直接的规划,不出意外会在本月中心左右将会开放报名端口,这几天大家需要留意下。中教文化16年致力于一级建造师培训,了解一级建造师培训欢迎咨询中教文化,相关公告下来也会第一时间通知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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