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酒类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一份;
4、管理制度复印件;
5、熟悉酒类知识、酒类有关规定和标准的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酒类批发经营者要提供酒类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进口酒类经营者须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复印件。
最后,明动咨询提醒:酒类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申办酒类销售许可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酒类生产者申办酒类经营许可的,应当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上海市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并报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