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因法定无效而解除时,应如何处理?

  • 发布时间:2018-07-11 11:28:44,加入时间:2018年05月18日(距今263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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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因合同法定无效而解除时,一、若系出租人zwnj;‌过错,承租人应有权选择请求索回全部已付金额,或者选择留购租赁物。留购价应是出租人所承担的购置成本扣除承租人已付金额后的差额;二、若系承租人过错,出租人应有权选择收回租赁物,或者请求承租人即时支付出租人所承担的全部购置成本;三、若系双方过错,则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返还承租人已向出租人支付的金额。出租人从租赁物公开拍卖或承租人留购中所得价款应该用于冲抵其所承担的购置成本,冲抵后的余额应归承租人所得,冲抵后的不足部分应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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