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北京美容医疗诊所、医疗门诊部 、代北京中医门诊部,医疗诊所,内科门诊、口腔科门诊、医疗美容门诊等。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卫生局委托北京市医疗整形美容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承担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和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设置和执业验收工作。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选址在热闹市区,商圈,办公聚集区,白领聚集区等消费比较密集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所在的街道开“同意设立批复”证明,才能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审批难度较大。根据要开店的面积大小,办理难度也不相同。相关设备要齐全,比如美容床,消毒池,储藏室,消防设备等,后期办卫生许可证也要按照规定的大致要求来装修。所以是很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