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整治。督促建筑工地采取围栏作业、工地出口按规定设置集中出口并安装摄像设备、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槽;强化监管,实施车辆“三不准”管理(车辆未冲洗不准出、车辆超截超高不准出、车辆未全覆盖不准出);严厉查处工地区域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象;督促施工现场购置和安装降尘设施(喷雾降尘车),开展喷雾降尘作业;督促各建筑工地对闲置建筑地面采取覆盖或绿化;督促建筑工地落实专人管理环保;监督相关业主实施项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市国土局:负责城区来料加工、砂石厂、弃土弃渣场整治。全面取缔建成区及城郊来料加工厂、砂石厂;规范弃土弃渣场管理,进出车辆口有冲洗槽,监控设备,场内有降尘防霾车辆,区域围栏作业。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餐饮店、烧烤点整治。全面取缔餐饮店、烧烤点等经营性燃煤炉灶;取缔东至外环路,南至二桥,西至酒都大道,北到三转盘区域烧烤点;配合市场局督促餐饮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器。负责道路扬尘整治。在各大进城路口设置脏车进城整治组,加大整治力度,杜绝脏车进城造成扬尘污染;加大东至外环路,南至二桥,西至酒都大道,北到三转盘区域人行道和主次干道冲洗保洁力度;对中心城区破损道路进行硬化修;购置降尘防霾设备,增加降尘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