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制车轮:澳大利亚(111.8%)、欧盟(22.3%)、印度(1.37~2.15美元/千克)、阿根廷(36.9%)、欧亚经济联盟(调查期)
1.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18年3月2日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汽车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该案是欧亚经济联盟自2015年以来发起的首起涉华反倾销案件。
2.2018年1月5日,阿根廷生产部在阿根廷《公报》发布第1-E/2018号决议,对原产自 中国的直径不小于355.6毫米(14英寸)且不大于457.2毫米(18英寸)铝合金汽车轮毂(西语:ruedas de aleación de aluminio sin neumático)
3. 2017年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 铝合金轮毂(aluminium road wheels)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其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裁定对华铝合金轮毂的 从价税为22.3%。
4. 2015年5月22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4年6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泰国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做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上述国家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为1.37~2.15美元/千克。
钢制车轮:澳大利亚(17.0%)、美国、印度
1.2018年6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8/99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法国的铁道轮毂(RailwayWheel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进口自中国和法国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存在倾销行为并且对澳大利亚国内企业造成损害,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均为17.0%
2. 2018年5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Steel Wheel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在该项裁定中,4名委员均投肯定票。基于上述肯定性产业损害初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华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预计最晚于2018年6月23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18年9月6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3. 2018年2月8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Kalyani Maxion Wheels Private Limited.和Wheels Indi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平底钢轮(Flat Base Steel Wheel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欧盟、美国、阿根廷等国家,为了保护当地的行业,对进口自我国的很多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我国的产品很难打入当地的市场。
然而他们并不是对所有国家都有反倾销税,我们可以通过第三国转口方式,以第三国名义出口到目的国,目的国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这样就可以有效规避高额的反倾销税。
以马来为例,转口路线:中国——马来(换柜,出CO/INV/PL等全套文件)——目的国
1、货物首先从国内出口到马来。
2、在马来巴生西港口进行中转换柜,和马来商会申领产地证等文件,安排出运到目的国。
3、目的国清关使用马来全套文件,有效规避反倾销。
产品做转口需要注意:货物生产时不能有任何中国的信息,比如“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 不能有任何汉字。
我司专业从事反倾销研究十多年,提供第三国转口贸易解决方案,已为三千多家我国出口产品受限企业和国外进口商解决反倾销、反补贴、配额限制等贸易壁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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