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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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本罪的法定罪名:有价证券诈骗罪。
二、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大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三、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小类:金融诈骗罪。
四、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罪状: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
五、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罚:犯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六、有价证券诈骗罪的低法定刑:拘役。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高法定刑:无期徒刑。
八、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法定财产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或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九、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适用法律: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7条。
2、司法解释:2001年1月21日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0年5月7日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十、其他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