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企业在实际科技项目申报过程中,都遇到过被退回材料的情况,其中往往有“以数据说明问题”“罗列相关清晰的数据”等问题,而这些正是标书是否切实可行的判断依据之一。例如在描述技术情况时,对“已有”与“将有”的技术用相关技术领域的数据说明,则是重中之重。虽然产品的技术归类众多,但是也有基本的原则,例如产品的属性、功效、使用环境要求、外形等,都可成为技术指标。在进行一些例如市场分析、行业竞争力的时候,除了企业经营者本身的经验与视野,往往需要从期刊、专业网站等渠道获取资料,这种资料的参考也可以用等符号在所引用句子处标明,并且在该页的下方注明来源。恰当的引用来源说明并不是项目标书的必要,然而它是标书组织者科学探索精神的重要体现。
瑞鼎企划提供: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社会稳定分析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补贴)
√节能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鸟瞰图/效果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瑞鼎集团是由资深工程师、规划师、设计师等行业精英投资组建的中国新锐工程咨询团队,有着强大的项目策划能力。尤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商业计划书、投标书等商业报告文书编制领域有很高的成就。服务行业覆盖机械、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建筑、建材、钢铁、医药、林业、农业、节能与循环经济、现代农业、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等领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国家出资融资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第四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规模标准及评标方法,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3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执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按《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4号)执行。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内容,具体办法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国家计委令第9号)执行。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5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