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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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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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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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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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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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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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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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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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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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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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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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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