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性声明
(一)申请人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二)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境内产品由申请人出具,进口产品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
进口医疗器械提供检验检疫的资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许可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若进口后是用于销售的,那还需提供买方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样许可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该医疗器械的中文说明(盖公章):中文品名、具体的型号、用途、工作原理、功能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在有效期内,有附页的也一起提供给商检。
4.情况说明(盖公章):说明最终使用企业。
注:一般医疗器械报检后都是需要属地检验检疫下厂查验的,所以提货后需联系检验检疫下厂,检验检疫凭条上有联系电话,未经查验合格的货物是不允许使用和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