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按照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甲方办理各项手续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信息变更和个人资料交换等书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对甲方进行信息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实。
2、 乙方应按照天津市人才引进程序提醒甲方及时准备各项手续,缩短提供相关材料的时间。
3、 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票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有效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导致本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及时提供各程序所需相关材料且按乙方的要求在相应各时间段完成每个程序所必须完成的手续。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在相应各时间段完成每个程序所必须完成的手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