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办诈骗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诈骗罪37天放人吗

  • 发布时间:2018-10-16 09:59:19,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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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 天河区437人上班时被抓的消息 

  2018年8月8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召开发布会,发布会上警方通报了一宗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案发地为天河区车陂西路的一栋商务大厦办公室内,该办公室装满监控视频,门卫巡守森严,员工上下班时需经过唯一的通道才能搭乘电梯,这个“神秘”的公司引起了天河警方的注意。经过一个半月的梳理和准备,整个商务大厦的“神秘面纱”被警方完全揭开,警方发现该大厦内藏着四个销售“品”的公司,实施网络电信诈骗行为,最后一举抓获涉嫌诈骗的437名工作人员。

  二、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437人上班时被抓案如何处罚 
  437人上班时被抓案涉嫌网络诈骗罪,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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