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的货物在入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需要提供入口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可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证明((如FORM A、FORM B、FORM E、FORM F、FORM R 等)送至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检公司)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货物经过香港,中转过香港,而货物确实为我国国产,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
什么是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能享受有关优惠。“未再加工证明”的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干享受有关优惠。由于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中国内地进出口货物很大一部份要经香港转运。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中检公司 对上述优惠协定项下商品的原产地证书加签“未再加工证明”依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规范的规定。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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