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大连劳动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8-08-21 13:18:17,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5日(距今25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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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建立依赖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而在合同目的不能达成或是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将劳动合同解除。为了保护劳动者,一些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那么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是否有失业金?大连劳动纠纷律师为您解答:

劳动者个人提出辞职,是不能申请失业金的,必须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需要指出的是,该条款的适用条件为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条规定说明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若是因劳动合同中出现欺诈等问题,则获得的赔偿不属于此处的失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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