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志趣 » 供应信息 » 商业服务 » 其它

源头供应办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加签

  • 发布时间:2024-04-17 08:11:48,加入时间:2018年05月11日(距今2547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C9
  • 公司: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林先生,手机:13560037028 电话:0755-25175858 QQ:2871184241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且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所需资料有:1、产地证正本。2、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3、提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未再加工证明的办理周期为1-2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关于产地证已送至货物目标国,提供不了产地证正本如何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关于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独立未再加工证明,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产地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提单复印件,申请单,申请信。

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可为全国各地区一手代办各国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A、亚太原产地证FB、东盟原产地证FE、巴基斯坦原产地证FP、新西兰原产地证FN、智利原产地证FF、秘鲁原产地证FR等香港转口产地证、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等一系列货物出口清关证明书。

如需办理各国产地证、使馆认证、贸促会认证等各类进出口代理可咨询本公司: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林先生

源头供应办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加签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