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双软件认证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认定流程
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填完后直接上传给软件行业协会
送交的申请材料除申请表外还有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 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
5)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这项中,若软件不 是系统集成类的,可不用提交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也可用软件开发明细代替)。
三、 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四、双软企业认定的流程及时间
1、软件著作权证书
《软件著作权证书》办理分为加急程序办理和一般程序办理,加急办理时间是3-5个工作日拿证;一般程序是35个工作日拿证。
2.软件检测
《软件检测报告》的办理时间是10个工作日(其他同行是15个工作日)。
3. 软件产品认证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办理时间为1个月左右。
(可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同时办理)
4.软件企业认证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办理时间为1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