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的宅基地再建房产权属于谁?广州宅基地建房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9-11 13:40:28,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58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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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广州在租来的宅基地房子上加盖房屋,房屋产权归谁?

       咨询:

       我租赁王某的房子做生意,后因生意扩大,在其院内自建了一间房屋做为库房存放货物使用。现因房屋要拆迁,双方终止租赁合同。请问我在租住房屋期间加盖的这间房屋所有权归谁?

         广州专办宅基地转让建房纠纷陈律师解答:

      如果你是本村村民,在加盖房屋前已征得房主同意,并且双方对房屋所有权问题有约定,那么按约定办理。

     如果不是本村村民,虽经双方同意,但未有约定,事后也未协商一致,则房屋所有权仍归原所有人,对改建、扩建的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

       如果事先未经房主同意,则不仅房屋归房主所有,改建、扩建的费用房主也不予补偿。添加物能够拆除的要拆除,拆除时给原房屋造成损害的,租户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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