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币交易所指定的新加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 发布时间:2018-11-30 16:23:44,加入时间:2018年07月10日(距今25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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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币现行推出自主上币平台,项目方可以自主申请上火币zwnj;‌交易所发币,那么火币交易有要求项目方上币出具相应的主体公司法律意见书,现大部分主体都设立在新加坡那么火币指定的新加坡律师如下:

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 LLP

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WongPartnership LLP

新加坡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 Rodky & Davidson LLP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 Singapore LLP

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 LLC

以上为火币指定的新加坡律师事务所

可出具火币要求的合规法律意见书

新加坡法律意见书需要哪些资料呢:

1.白皮书中英文版

2.主体新加坡公司资料

1)公司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注册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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