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用的临时工,是否需要申报个税?需要缴纳社保吗

  • 发布时间:2018-09-07 15:14:43,加入时间:2016年11月30日(距今30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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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1 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 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情况2 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

1. 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 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3. 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以下25项工资福利不是社保的基数

(不管在工资里核算还是福利费里核算,不管缴不缴个税,都不算社保的基数)

1.探亲路费

2.冬季取暖补贴

3.防暑降温费

4.独生子女补贴

5.工作服洗补费

6.托儿补助

7.独生子女费

8.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9.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0.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1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12.出差补助

13.误餐补助

14.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5.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6.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7.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8.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9.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20.运动员取得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1.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22.献血员营养补助

23.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不属于工资福利)

24.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25.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政策依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号)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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