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
主险:
(一)整体或局部倒塌;
(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三)阳台、雨蓬、挑檐等悬挑构件和外墙面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
(四)主体和承重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和断裂;
(五)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以及屋面防水工程和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处理工程。
附加险:
(一)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二)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
具体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等由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