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现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不仅是要发现风险,而且要有效控制、化解社会风险,从而保障地方重大事项的顺利推进。因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从风险识别到风险评估再到风险预警后到风险控制和防范的连续过程。一般而言,各地在实践中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分为: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进行分析预测—形成评估报告—确定实施意见—落实维稳措施等步骤。对高于标准范围风险的缓行决策、项目等,如何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对防范措施,对风险进行跟踪联动,终控制和排除风险,避免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地方党委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决策提出部门或项目牵头部门在实施评估过程中,其评估中涉及的相关信息是跨部门的,需要维稳和信访部门的参与;在落实维稳措施阶段,决策提出部门由于受到职权和预算的限制,又需要财政部门的协助;对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又需要民生保障部门,甚至司法部门的参与。但是,目前在评估的过程中,各部门各自为政,相互分割的问题较为严重。目前,虽然各地对制定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已经对风险评估工作的职责分工作了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交叉,相互扯皮仍然存在。例如,项目评估中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仍不明确,容易造成评估后的防范化解和动态跟踪等工作难以有效落实。
公司简介:瑞鼎集团是由资深工程师、规划师、设计师等行业精英投资组建的中国新锐工程咨询团队,有着强大的项目策划能力。尤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商业计划书、投标书等商业报告文书编制领域有很高的成就。服务行业覆盖机械、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建筑、建材、钢铁、林业、农业、节能与循环经济、现代农业、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等领域。
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 各级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的申报项目执行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