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儒子轩会计培训学校会计职称培训税务培训

  • 发布时间:2018-09-29 15:58:30,加入时间:2018年03月04日(距今2675天)
  • 地址:中国»山东»青岛:青岛李沧区苏宁大厦A座15楼1504
  • 公司:青岛儒子轩会计培训学校,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曹先平,手机:18553285608 微信:jncaoxianping

儒子轩会计培训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税务师、税收筹划、注册会计、管理会计等财务培训

青岛儒子轩会计学校是一所专业做财会培训的学校,自学校成立以来一直以95%的超高通过率的优势在同类院校内名列前茅。

白天班、晚班、周末班循环开课,随到随学;
学校与各大企业长期合作关系,学校就业;
免费代报名、代领证,让你的学习无后顾之忧;

学会计到儒子轩学校,8大优势让您高分通关、放心学习:
1.优秀的教师团队(多年会计工作经验与丰富的教学经验的全职老师授课!)
2.完善的教学体系(精品班+随堂练习+考前串讲+考前押题,考试,
3.精准的考前题库(30余万自主研发,真题率70%以上,做会必过!)

先试听,后交费,试听不满意,不收学费!
还在等什么,学会计,就选儒子轩会计学校!
儒子轩会计培训学校——会计培训行业领导品牌! 

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未申报个人所得税,此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有无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判断工资薪金是否合理的标准之一,若未申报个人所得税,此部分工资税务机关有权在企业所得税前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列》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以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