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2000年的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2010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4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成立17年来,保利文化已形成演出与剧院管理、艺术品经营与拍卖、影院投资管理三项主业并举的产业格局,其中演出与剧院管理、艺术品拍卖等业务稳居行业领先地位。立足三项主业,保利文化积极开拓艺术教育、文化金融、文化旅游、文化资产运营管理四项新业务,寻求产业升级。
保利文化于2004年被文化部命名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11年被文化部授予“十大具影响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2008年至2016年连续八届入选“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
保利文化下辖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保利香港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保利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保利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保利文化(北美)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保利音乐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保利融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12家专业子公司,拥有100余家全资及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