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天津公安机关公布了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双十条”,其中第四项措施涉及人才引进、租房落户等内容。主要是:实行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对在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
除此之外,其他的人才引进政策大体沿袭之前的政策,即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若35-45周岁,须是统招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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