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长陵”商标申请人在长春商标受理窗口领到了属于本企业的商标注册证,标志“长陵”商标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完成全部注册流程,获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长春商标受理窗口启动以来,发出的第一批商标注册证共计14件,涉及企业11件、自然人3件,均为2017年受理的申请。
经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长春商标受理窗口于2017年6月20日在长春市工商局正式运行。窗口主要负责长春市区及周边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及商标权质押登记受理,同时代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及商标注册证,并提供商标业务咨询服务。窗口运行后,申请人在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