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 发布时间:2018-09-25 17:01:37,加入时间:2018年08月02日(距今24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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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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