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局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
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黄金价值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后采用七钱二分为单位。背刻铸蟠龙纹图案。每枚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在流通中按个计数使用。
大清银币福建七钱二分1000万澳门中信
大清银币宣统三年(长须龙120万澳门中信
大清银币宣统三年长须220万荣盛国际
大清银币宣统三年(长须龙140万澳门中信
大清银币宣统三年(短须龙160万澳门中信
大清银币宣统三年(大尾龙200万澳门中信
大清银币光绪元宝安徽库平230万澳门中信
宣统三年大清银币长须龙170万中国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