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全称是”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主要的用途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今天兴旺投资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外资代表处设立的条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
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5、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7、经公证认证的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
8、经办人身份证明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二、外资代表处设立有哪些优势
1、国外很多公司为避免盲目进入一个新兴市场,会先对该国或地区进行市场信息收集及初步业务联络,为以后正确的投资打下基础。代表处没有注册资本要求,设立、管理较为简单,因而,设立代表处是一个的解决办法。
2、注册手续相对外资公司来说简单快速,由于具体营运不同于实体公司,它没有十分严格资金投入方面的要求;在跟进管理方面也相对简单。
3、外商产品之中国地区代理商,可配合保税仓库或进出口公司操作。
4、知识产权型企业,可在中国代表其母公司授权其产权之使用,并有监督盗版侵权之举发功能。
以上就是兴旺投资小编整理介绍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