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用了10名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补贴,是

  • 发布时间:2018-09-27 17:54:25,加入时间:2016年11月30日(距今30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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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疑 问

我公司聘用了10名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金额的补贴,是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答 复

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支付实习生的补贴需要代扣个税。

原 因

1.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2. 实习项目是学院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是进行与其所学知识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

3. 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参考一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参考二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号)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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