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币交易所指定的新加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 发布时间:2018-09-28 09:44:15,加入时间:2018年07月13日(距今249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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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币现行推出自主上币平台,项目方可以自主申请上火币zwnj;‌交易所发币,那么火币交易有要求项目方上币出具相应的主体公司法律意见书,现大部分主体都设立在新加坡那么火币指定的新加坡律师如下:
  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 LLP
  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WongPartnership LLP
  新加坡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 Rodky & Davidson LLP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 Singapore LLP
  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 LLC
  以上为火币指定的新加坡律师事务所
  可出具火币要求的合规法律意见书
  新加坡法律意见书需要哪些资料呢:
  1.白皮书中英文版
  2.主体新加坡公司资料
  1)公司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注册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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