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破产清算律师_企业宣告破产不还钱

  • 发布时间:2018-09-28 13:23:36,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5日(距今25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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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企业破产之后,对于之前的一些债务问题还需要进行偿还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这就需要大家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了解,才能有一定的帮助。对于这点,大连破产清算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宣告破产可以不还钱吗

  不可以,需要进行偿还。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又将破产清偿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即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通破产债权。

  因此,在破产之后也需要进行还钱,但是在还钱上需要遵守相关的顺序。这在《企业破产法》上有相关的规定,这是比较重要的一点,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很关键,清楚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大连破产清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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