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中,将宠物主粮归类为“宠物配合饲料”,宠物保健品归类为“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零食归类为“其他宠物饲料”。 该文件规定:境外宠物配合饲料,宠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申请农业农村部的《进口饲料登记证》,同时规定生产宠物饲料产品的任何物质,均需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考虑到宠物食品的特殊性,农业农村部针对宠物食品专门增补这了两个目录。 需要指出的是:《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宠物犬、宠物猫饲料的管理,对于其他种类宠物饲料的管理要求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