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44%受污染,可直接饮用的浅层地下水仅占22.2%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环境地质环境研究所历时5年完成了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项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且污染较为严重,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遭受不同程度污染的地下水高达44.13%;深层地下水综合质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污染较轻、未受污染的深层地下水达87.14%。
根据此次地下水质量调查,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几乎无Ⅰ类地下水,仅在大清河冲洪积扇零星存在,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1.25%,需经碱式氯化铝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6.55%。深层地下水综合质量分布基本与浅层地下水类似,但综合质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其中,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占26.45%,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3.13%,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0.42%。氟化物、碘化物和溶解性总固体等原生指标是地下水质量差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