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注销决议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副表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电话号码是否属实
4.若经办人不是法人、财务。办税人,须提供公司注销的委托书原件。
5.公司公章
6.国地税共管户、国税先受理的,应提供国税受理通知书
淄博隆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淄博各区
淄博隆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期待与您的合作!
王会计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花园竹园2号楼一单元8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