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所有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对原《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按规定需换发《职业资格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两年。过渡期间《建设职业技能岗位书》继续有效,待持证者升级或转岗时,按规定进行培训与鉴定,合格后核发《职业资格书》。
一、开考专业
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标准员,造价员,安全员,取样员
课程设置
预算员:《建筑识图》、《房屋构造》、《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施工技术》
施工员:《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
质检员:《质量事故分析》、《建筑施工技术》
材料员:《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术》
安全员:《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技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
建筑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电工 焊工 塔吊 架子工 信号工 叉车 铲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