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注册公司提交申请书件

  • 发布时间:2018-10-11 17:01:09,加入时间:2018年08月22日(距今25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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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每件变更申请应缴纳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商标局给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发出补正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变更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变更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异议、异议复审、驳回注册复审申请的代理人的,须直接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申请的代理人不能通过《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实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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