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增加规格型号所涉及的新强制性标准如

  • 发布时间:2018-10-12 10:45:18,加入时间:2017年05月24日(距今25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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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增加规格型号,比如原有A、B两个型号未发生变化,现新增C、D型号,同时涉及到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或修订,那么原有型号是否需要针对新标准进行检测?产品技术要求是否需要增加新标准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许可事项变更增加新型号,对于新增强制性标准,仅需要提交证明C、D满足新的强制性标准的检测报告,不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新强制性标准的内容。注册人应确保,自新的强制性标准实施之日起,A、B也能够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如果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新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还应提交证明A、B也满足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可在延续注册时修改产品技术要求,增加新版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并提交证明A、B也满足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欢迎咨询缘兴医疗,缘兴医疗是国内创新性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服务机构,依托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和优质的战略合作资源,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服务,可以协助医疗器械企业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CE认证、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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