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否则不能任职和开办幼儿园。
报名对象:幼儿园在职园长,执行园长副园长,骨干教师,保教主任以及未来走向园长岗位的人员。
报考条件:
中级保育员
1、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四年以上;
2、 幼师职高毕业;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
4、 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报考流程:
确定报考条件—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学习与考试—等待成绩—成绩公布—颁发证书
报考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各扫描件1份,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公章),近期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地址:
1、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S8地铁龙池站2号出口)
2、南京市浦口区金都汇3幢2608(弘阳对面金城丽景旁)
3、南京市江浦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南京工业大学地铁站旁)
4、南京市秦淮区大行宫太平南路2号日月大厦2705室(大行宫地铁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