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出现的历史背景,1644年清军入关以后,清爱新觉罗’福临至北京,即皇帝位,改元顺治,成为清世祖,在北京设铸钱局铸钱,于工部、户部开设宝源局、宝泉局,后随着天下统一,在各地开钱局,并铸“顺冶通宝”。在清军刚入关时,允许明钱流通,但不久即严禁使用明钱及其它古钱,独行清钱。
顺治通宝的成分红铜七成,白铜三成。一千铜钱称为一串。顺治通宝重初定位每文一钱,后改为一钱二分、一钱四分、一钱二分五。顺治通宝的币型未能统一,按照背文可分为五种,也就是“顺治五式”。
顺治一式又名顺治仿古式(仿明钱式),顺治五式中最早出现的一类。始铸于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占据北京之后,建立了清王朝,同时在货币发行上大量采用了明代遗留的旧机构、工匠和钱币制作工艺。因此这一时期铸造的“顺治通宝”钱很大成度上保留了明朝铸币的风格,面文“顺治通宝”,皆为光背无文。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是适应关内群众的需要,也便于新旧钱之间的兑换。
、顺治二式又名顺治单字记局式,是继顺治一式后的第二类顺治钱形式,始铸于顺治二年停于顺治九年年),其形式类似于唐代的会昌开园:钱背由一个单一汉字(有穿上、穿右及穿左三类)记载其铸钱局。据记载顺治时期全国先后有二十三个钱局开铸单字记局钱,但从现存顺治钱实物来看仅发现了工、户、蓟、宣、云、延、原、同、阳、河、临、东、浙、宁、昌、福、荆、襄和新共十九局。钱重一钱二分。顺治八年钱重改为一钱二分五厘。清朝初期制钱重量不断变化,顺治通宝钱汉字钱的大小轻重差异较大。
顺治三式又名顺治“一厘”式,是继顺治一式、二式之后铸造的第三类顺治钱形式。顺治十年(1653年)七月各省、镇钱局停铸单字记局钱,开铸顺治背一厘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较背单字钱制作精好,背文由穿右一本省记局汉字与穿左“一厘”组成。
顺治四式又名顺治“满文”式,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央责令各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新钱”即顺治通宝背满文“宝泉”、“宝源”钱,每文增至一钱四分,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俗称大制钱。
顺治五式又名顺治“满汉文”式,顺治十七年(1660年)户部提准十四个地方局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从新开铸新钱,其背文由本省满文局称和汉文局称组成、故名“满汉文式。分别有满汉文:同、福、宁、东、江、宣、原、蓟、昌、河、临、浙、陕、密字,除宝泉、宝源两局所铸制钱仍为满文钱局外,其它各省钱局所铸钱背文都为满汉文钱,共有十二局:即“临、宁、原、宣、同、江、东、河、蓟、昌、浙、陕。”此种钱式制作较好。铸量最多,存世也较多。
今见顺治钱有五种:
(1)光背,径2.45厘米,重3.8克。
(2)背有户、工、陕、临、宣、蓟、延、原、西、云(密云)、同、荆、河、昌、宁、江、浙、东、福、阳、襄局名。径2.5~2.6厘米,重3.8~4.2克。
(3)背穿右局名,穿左"一厘"二字,为顺治十年铸行,称"一厘钱"(云南于顺治十七年始设炉铸钱,称"云一厘")。径2.6厘米,重4克。
(4)背有二满文,穿左"宝"字,穿右局名,为顺治十七年停铸"一厘钱"后所铸。径1.7厘米,重4.4克。
(5)满汉文钱,背穿左满文,右汉字,都是局名,有陕、临、宣、蓟、原、同、河、昌、宁、江、浙、东。钱径2.8厘米,重4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