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商标补贴: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2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3.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4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及需所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相关书式文件:
1.商标图样
2.商品/服务项目(根据标准的商品/服务分类表选择)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注册申请书
四.商标注册时间流程:
1.委托代理: 1个工作日
2.受理回执:3-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