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合作建房协议官司律师,宅基地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8-11-05 16:41:49,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7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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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白云区天河区萝岗区合作建宅基地房的风险咨询律师

广东合作建房合同起纠纷应如何处理?

1、

当事人请求分配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Z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的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人民法Z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 利用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屋归宅基地'两证一书'的申办人所有;同时,由宅基地'两证一书'申办人将投资款及利息返还出资人。

3、 超出规划建筑面积的房产,补办批准手续后合作双方对该部分房产的分配协商不成的,一方当事人请求按合作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分割的,应予支持;对该部分房产增加的投资额的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应按约定的投资比例或利润分配比例承担。

4、 当事人违反规划开发建设的房屋,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违Z法建筑并责令拆除的,合同当事人对损失的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应按双方过错大小、投资比例或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5、 合作建房合同约定仅以投资数额确定利润分配比例,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出资,请求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的,不予支持,双方利润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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