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合同纠纷律师,胜诉率高,特擅长借款合同利息纠纷、债务纠纷、借款担保人纠纷、银行卡被盗刷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增城区律师事务所 萝岗区黄埔区民事诉讼律师
广州打赢官司后被告不给钱,可以执行其配偶名下财产吗?
某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陈某之妻曹某系某央企高管,月收入3万余元,另在银行有人A民币存款20万元。由于曹某不是本案被执行人,民间z借贷纠纷咨询,因此合议庭对是否可执行曹某名下的存款并扣留工资及如何执行发生分歧。
律师解析:按照《婚姻法》第十七、十九条规定,保证合同纠纷咨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曹某名下的存款、工资是陈某、曹某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最A高人民法A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A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A务主张权利的,租赁合同纠纷咨询,应当按夫妻共同债A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A权人与债A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A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A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A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A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之规定,本案中的债A务显然是家庭共同债A务。因此,《婚姻法》的上述规定可作为执行依据既判力效力扩张的法理依据,法A院不必拘泥于现行规定的局限,当然可以执行曹某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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